(一)联盟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1、个人会员:
包括从事安全与应急管理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高校学生等从事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实务工作且具有科研能力的政府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高管、志愿者等。
2、单位会员:
包括从事安全救援、应急管理理论研究、应急技术研究、应急产品生产、应急救援服务、应急培训认证、国家级省市级安全应急产业园、产业基地、应急知识传播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式 非政府组织等。
3、单位会员设会员代表一名,会员代表应是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会员单位更换会员代表,需向联盟作书面报告。会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况时,应报联盟理事会备案,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二)入盟条件:
1、拥护联盟章程,参加联盟的活动;
2、自愿加入联盟;
3、在安全应急救援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或具有一定的研究、科研开发推广、生产经营服务、培训咨询等能力;
4、缴纳入盟会员费。
(三)加入联盟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信息材料并加盖公章;
2、经秘书处审核,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理事会秘书处发出批准通知书,会员证书及铭牌。
(四)联盟会员义务:
1、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2、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
3、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本联盟反应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6、遵守党和国家安全、应急、救援等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努力致力于我国安全应急救援事业。
7、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竭诚为安全应急救援事业服务,贡献力量。